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集汇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集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集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小港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集汇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地块东至油库和行政办公用地,南至高校用地,西至宁波市江南电镀园区地块,北至外塘路,地块规划红线面积约为16900㎡,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706383°,北纬29.944521°。
本地块上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为农用地,90年代~2005年周边区域开始开发建设,本地块闲置,不作为农用地使用。2005年后地块内西部区域建设为道路使用,道路使用至2025年9月,而后道路区域封闭闲置至今;地块东部区域于2005年入驻宁波宝达港埠有限公司,2016年变更为浙江集汇实业有限公司使用,东部区域使用至2025年4月生产场地被征收,企业停产搬迁,地块内构筑物于2025年9月拆除,而后闲置至今。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城镇01单元A街区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集汇地块》,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集汇地块未来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A31)。
调查结果: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未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未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因此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集汇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须对本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等技术文件开展风险评估等系列工作,进一步明确地块污染程度和修复(管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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