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宁波市箭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镇海区ZH07-06-23-01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镇海区ZH07-06-2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镇海区ZH07-06-2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宁波市箭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镇海区ZH07-06-23-01地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地块东至西大河西侧沿河绿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永镇路、北至永乐西路。本次调查范围面积为36479m2,中心坐标为:东经121.58351°,北纬29.95562°。
本地块历史为尚志村、团桥村村集体所有,西北部2016年征收国有后直至2025年3月一直为镇海区消防救援大队使用,其余区域于2023年征收国有。本地块内历史主要为团桥村民房、农用地(蔬菜及葡萄种植)、水塘、镇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使用。2016年,水塘被地块北部农田土填平,地块东北角约161m2浜子港河道被地块外东侧隔西大河的地块所挖土壤填平,村民在地块中部自挖东西走向的灌溉沟渠。2018年地块内西侧临时堆放永镇路建设时产生的堆土并于2019年清除出地块。团桥村民房所在区域于2018年~2023年拆除完毕并平整。目前地块内现状为闲置土地,存在部分建渣。本地块后续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检测指标的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
综上所述,镇海区ZH07-06-23-01地块检测结果均符合上述土壤和地下水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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