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南庄苑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1-0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嘉兴市南庄苑二期项目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嘉兴市南庄苑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嘉兴市南庄苑二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地块基本情况:嘉兴市南庄苑二期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横港村,育德路与盐丰南路交叉路口西南侧,场地总面积22846.41m2,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20°55′30.54″,北纬30°41′30.82″。本地块一直为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下辖横港村用地,实际使用人为横港村村集体,现被新丰镇人民政府征收。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业用地,地块内曾存在2个养猪棚和1个养黄鳝大棚,东侧存在两处民房,现已拆迁完毕,经规划后改变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嘉兴市南庄苑二期项目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