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1-0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瑞安市南滨街道大池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瑞安市南滨街道南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瑞安市南滨街道蔡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瑞安市南滨街道大池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瑞安市南滨街道南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瑞安市南滨街道蔡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基本情况: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南滨街道,靠近温州绕城高速,临近八达路,占地面积约34602.77m2(51.96亩)。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7`15.925″°,北纬27°43′24.1867″。瑞安市南滨街道05-35地块外东侧为云江标准厂房轻工区和机械区,隔河为华瑞达包装有限公司,北侧为大池头村,西侧为南爿村。地块内农田为大池头村、南爿村、蔡桥村所有,地块内无工业企业,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一直为农田使用。根据《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项目国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1]39号)中规定,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和零售商业用地(B11)。
调查结果:瑞安市南滨西单元05-35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