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2-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21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2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21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箬笠岙村,地块外南侧为马坑路,东侧为新泽南路,北侧为马坑新街,西侧为金温货线。本地块占地面积为27866 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5′44.91″,北纬28°0′28.57″。
本地块原为箬笠岙村住宅区,住宅区内历史上存在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鑫旺皮鞋厂、温州市和平鸟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蒂佳鞋材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黄龙云慧服装厂、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迷特服装厂、温州市瓯德啤酒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鞋包加工小作坊,地块内东北侧曾用作村民种植菜地。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温州市仰双片区双岙单元D-21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的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