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2-1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祥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祥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项目涉及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东至科创纵三路,南至镇府路,西至华光路,北至汀后路,本次调查项目涉及地块有02-31地块、02-37地块,调查范围面积约为47510m2(71.265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2′13.84312″,北纬27°47′34.95768″。其中,02-31地块占地面积约42851m2,02-37地块占地面积约4659m2。
02-31地块和02-37地块从上世纪60年代至2001年一直为农用地,2002年至2021年主要为瑞安市三丰鞋业有限公司、温州祥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青松不锈钢有限公司、温州繁盛锻压有限公司、瑞安市金磊五金有限公司、瑞安市健东不锈钢水塔厂、瑞安市华杰泵厂、瑞安市海达服饰有限公司、温州嘉利特热处理有限公司、瑞安市金海车辆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使用,部分区域为汀九村集体用地。目前两个地块内均已拆迁完成,现状为空地。02-31地块未来规划为住宅用地(R21),02-37地块未来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
调查结果: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名称: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祥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本次调查项目涉及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东至科创纵三路,南至镇府路,西至华光路,北至汀后路,本次调查项目涉及地块有02-31地块、02-37地块,调查范围面积约为47510m2(71.265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2′13.84312″,北纬27°47′34.95768″。其中,02-31地块占地面积约42851m2,02-37地块占地面积约4659m2。
02-31地块和02-37地块从上世纪60年代至2001年一直为农用地,2002年至2021年主要为瑞安市三丰鞋业有限公司、温州祥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青松不锈钢有限公司、温州繁盛锻压有限公司、瑞安市金磊五金有限公司、瑞安市健东不锈钢水塔厂、瑞安市华杰泵厂、瑞安市海达服饰有限公司、温州嘉利特热处理有限公司、瑞安市金海车辆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使用,部分区域为汀九村集体用地。目前两个地块内均已拆迁完成,现状为空地。02-31地块未来规划为住宅用地(R21),02-37地块未来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
调查结果:瑞安市东新产城融合示范带汀田中单元02-31、02-37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