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3-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东侧为渔藤路,南侧为下岸村,西侧为下岸路、浙南钢材市场,北侧为瓯江,因本次调查地块内涉及制革企业有部分厂房位于地块外,由于企业生产过程对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具有连续性,本次调查为了更全面地摸清污染源头,将以上红线外涉及制革区域一并纳入调查范围。调查地块红线范围面积约88555m2(约计132.8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3′52.38″,北纬28°6′12.14″。
本次调查地块属于原下岸制革基地二期用地,历史上约有 20家制革企业、1家电镀企业进行生产运营,其中8家制革企业涉及全部厂区,12家制革企业涉及局部区域,1家电镀企业涉及局部区域,存在潜在土壤、地下水污染可能。根据《温州市藤泽片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 街坊下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A-04地块规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2020年地块内构筑物、设备基本已拆除,目前地块内东南侧原玉新制革厂已搬空闲置,原下岸村住宅建筑待拆。2021年西北侧停车场区域建起钢结构大棚,用作地块外北侧浙南钢材市场仓库使用,地块西侧为华昌建设项目部办公区。在现有项目地块不进行地块细化的前提下,根据《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文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即为第二类用地。
调查结果: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11个土壤点位(16个土壤样品)六价铬超过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20个点位17项指标(含毒理学指标铜、镍、锰、氟化物)超过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该地块可能存在环境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地块需要开展进一步的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名称: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下岸村,东侧为渔藤路,南侧为下岸村,西侧为下岸路、浙南钢材市场,北侧为瓯江,因本次调查地块内涉及制革企业有部分厂房位于地块外,由于企业生产过程对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具有连续性,本次调查为了更全面地摸清污染源头,将以上红线外涉及制革区域一并纳入调查范围。调查地块红线范围面积约88555m2(约计132.8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3′52.38″,北纬28°6′12.14″。
本次调查地块属于原下岸制革基地二期用地,历史上约有 20家制革企业、1家电镀企业进行生产运营,其中8家制革企业涉及全部厂区,12家制革企业涉及局部区域,1家电镀企业涉及局部区域,存在潜在土壤、地下水污染可能。根据《温州市藤泽片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 街坊下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A-04地块规划作为二类工业用地。2020年地块内构筑物、设备基本已拆除,目前地块内东南侧原玉新制革厂已搬空闲置,原下岸村住宅建筑待拆。2021年西北侧停车场区域建起钢结构大棚,用作地块外北侧浙南钢材市场仓库使用,地块西侧为华昌建设项目部办公区。在现有项目地块不进行地块细化的前提下,根据《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文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即为第二类用地。
调查结果: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温州市藤泽片区轻工产业园区单元(0577-WZ-TZ-01)F街坊下岸A-04地块11个土壤点位(16个土壤样品)六价铬超过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20个点位17项指标(含毒理学指标铜、镍、锰、氟化物)超过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该地块可能存在环境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地块需要开展进一步的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