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大屋小区综合楼(城东街道2023-0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5-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大屋小区综合楼(城东街道2023-017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大屋小区综合楼(城东街道2023-0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大屋小区综合楼(城东街道2023-0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块基本情况: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大屋小区综合楼(城东街道2023-017地块)位于浙江省东阳市城东街道,东至农田,南至大屋小区道路,西至农田,北至农田,占地面积为340m2(0.5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39035°,北纬29.267258°。
本地块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一直为大屋小区农用地,历史上主要种植水稻、青菜等农作物。现地块除中部区域种植蔬菜外,其余区域均处于闲置状态。
调查结果: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东阳市城东街道李宅社区大屋小区综合楼(城东街道2023-017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可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认为本项目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直接作为文化设施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