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西郊单元ZX-20-0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金华市长湖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金华市婺城区西郊单元ZX-20-03-02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金华市婺城区西郊单元ZX-20-0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地块基本情况:金华市婺城区西郊单元ZX-20-03-02地块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东至经七路,南至寺园路,西至环城西路,北至易通路,占地面积为21634m2(32.4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6′53.0329″,北纬29°5′38.4454″。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本次调查地块在上世纪90年代前为西郊村农田和深溪;1992年后,地块内东北角深溪由西郊村采用周边农田土进行填埋,地块内北侧区域为浙江金华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和金华满篮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直至2023年拆迁;地块内中部区域1997年至2020年期间一直为浙江省金华市海联实业有限公司使用,直至2021年拆迁;地块内西南侧区域2010年直至2024年地块拆迁一直归属于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西郊村经济合作社,期间部分用房出租金华市婺城区众诚汽车修理厂、金华市婺城区天达汽车维修养护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婺村饭店使用;地块内东南侧区域2010年至2020年一直为潘里新村小区,2021年进行拆迁闲置至今。目前地块内建筑物除闲置配电房及零星临时活动板房外均已拆除完毕。
调查结果:金华市婺城区西郊单元ZX-20-03-02地块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可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