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溪路绿化带西、东至路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双溪路绿化带西、东至路北地块进行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并编制了《双溪路绿化带西、东至路北地块土壤修复方案》。
地块基本情况:双溪路绿化带西、东至路北地块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水街道,东至双溪湖绿化带,南至东至路,西至涌金路,北至兴桥路,总用地面积约30928.7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784985802°,北纬30.717173937°。
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嘉兴市亚太科创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和共享汽车临时停车场。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中规定的一类用地,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属于敏感用地。
修复费用核算:本场地修复费用为直接工程费用748.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5万元,总建设投资899.66万元。
方案结论:(1)修复目标:本地块土壤目标污染物主要为砷,根据《风评报告》,确定污染物砷的修复目标值为GB36600-2018规定的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20mg/kg。
(2)修复范围及修复土方量:根据《风评报告》,调查地块超修复目标值的污染物共1个,为砷,超风险点位共5个。土壤修复范围采用无污染点位连线确定,污染范围约3987m2,污染范围深度为5.0m-6.0m,修复土方量为3987m3。
(3)修复方案:本项目拟选择方案一:水泥窑协同处置为本地块的修复技术方案,地块内砷污染土壤在场地内进行预处理后转运至水泥窑单位进行协同处置,修复过程中需严格落实二次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