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善越明电子五金厂(原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嘉善越明电子五金厂(原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嘉善越明电子五金厂(原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地块基本情况:原嘉善越明电子五金厂(原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嘉善经济开发区二期,地块西侧为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地块东侧为原嘉兴锦霓时装有限公司厂房(嘉善奥倍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嘉兴凯惠地毯有限公司),地块北侧为空地,地块南侧为空地和嘉兴钜锋制衣有限公司,地块面积3858.75m2。地块中心坐标:120.948262E,30.870563N。
地块内自上世纪60年代至2003年为农田、河道,历史用途主要农业种植。2003年,嘉善越明电子五金厂取得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在地块内开展扬声器五金配件生产,约2007年企业停产;2007年,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在地块内开展金属制品生产,2021年前后,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厂房老旧搬迁;2006年-2020年期间,嘉善县魏塘镇阿戴洗涤部、嘉善县爱洁洗涤服务中心租用地块靠玉山路侧厂房从事针织品、纺织品洗涤服务。2022年前后,地块内建筑物完成拆除。
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等要求;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嗅和味(臭)、浊度、硫酸盐、氨氮、甲醛外,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等要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嗅和味(臭)、浊度、硫酸盐、氨氮不是毒理学指标,甲醛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浓度限值,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在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嘉善越明电子五金厂(原嘉善顺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可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并进行用地开发,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